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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汇总(各类情况)(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

  • 作者: 张清然
  • 来源: 投稿
  • 2024-04-10


1、宁波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汇总(各类情况)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汇总

一、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暂住证。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

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用途为自住。

4. 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用于支付房租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地在本市的。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 实际拥有权为非直系亲属且租赁住房需符合规定。

三、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1. 夫妻双方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贷款购房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后。

2. 符合商业银行发放住房贷款的条件。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还款能力。

四、用于支付教育费用

1.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境内接受学历教育。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3. 提供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学校出具的缴费凭证。

五、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1.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重大疾病。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3. 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

六、用于其他情形

1. 出国留学。

2. 患重大疾病。

3. 偿还失业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逾期未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其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情形。

2、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

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所需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提取申请表;

2.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等);

4. 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通过官网或柜台查询)。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职工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提取申请:

(1)线上:登录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2)线下: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台办理。

2. 审核受理

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

3. 发放提取款项

受理后,管理部门将按照职工申请的提取方式发放提取款项。

四、提取方式

提取款项可通过以下方式发放:

1. 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

2. 支付给购房单位或贷款银行;

3. 其他经管理部门核准的方式。

五、提取额度

职工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具体提取额度根据提取原因和提取次数而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提取时应当间隔一定的时间;

3. 管理部门有权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4. 本规程由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2020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0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租住住房租金。

3. 用作支付医疗费用(本人、配偶、子女)。

4.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5. 离休、退休。

6. 出国(境)定居。

7.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 职工死亡。

二、提取期限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期限不超过1年。

支付租金:提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

支付医疗费用: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单据,提取期限不超过1年。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期限不超过5年。

其他提取条件:提取期限不超过1年。

三、提取额度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2. 支付租金:每月可提取租金的80%,提取上限为公积金余额的20%。

3. 支付医疗费用: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的80%。

4.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月可提取贷款额的10%,提取上限为公积金余额的50%。

5. 其他提取条件: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的80%。

四、提取流程

1. 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2.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请仔细确认提取需求和提取金额,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