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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基础装饰装修执行标准(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dbj2010)

  • 作者: 陈锦烁
  • 来源: 投稿
  • 2024-04-12


1、重庆基础装饰装修执行标准

重庆基础装饰装修执行标准

为规范重庆市基础装饰装修工程,提升工程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执行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

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2. 质量至上

工程施工应以质量为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本标准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 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诚信守约

施工单位应诚信守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工程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技术要求

1. 墙面处理

墙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缝、脱皮等缺陷。墙面涂料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

2. 地面铺设

地面铺设应平整牢固,无明显翘曲、空鼓等缺陷。瓷砖应整齐美观,接缝均匀一致。

3. 吊顶施工

吊顶应牢固平整,无明显裂缝、变形等缺陷。吊顶材料应规范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气安装

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布线规范整齐,开关插座位置合理,接线可靠。

5. 水路安装

水路安装应符合国家给排水规范,管道连接牢固,无明显漏水等缺陷。水龙头阀门应灵活顺畅。

6. 照明系统

照明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灯光均匀舒适,无明显眩光或阴影。

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以下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无明显缺陷。

工程完工完整,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工程竣工日期符合合同约定。

施工单位已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

监督管理

市级和区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dbj2010

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DBJ2010 解读

《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DBJ2010》是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于2010年正式实施。本规范旨在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纸。

2. 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3. 验收人员应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技术等级证书。

隐蔽工程验收

1. 水路工程:检查水管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包括管道连接、防水处理、水流压力等。

2. 电路工程:检查电线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包括线路布局、接线方式、开关位置等。

3. 防水工程:验收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区域的防水层施工情况,包括防水材料铺设、基层处理等。

中期验收

1. 墙面工程:检查墙面批荡、粉刷、贴砖等施工质量,包括平整度、垂直度、粘结牢固性等。

2. 地面工程:检查地面铺设、平整度、防潮处理等施工质量,包括木地板安装、瓷砖铺设等。

3. 吊顶工程:验收吊顶材料安装、结构牢固性、吊顶装饰等施工质量。

竣工验收

1. 室内装饰工程: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安装、油漆粉刷、窗帘安装等施工质量。

2. 洁具安装工程:验收卫浴洁具安装、水龙头开关等施工质量。

3.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照明设备、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规范中规定了具体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外观效果等方面。验收时应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验收程序

1. 委托人向验收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2. 验收机构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3. 出具验收报告,明确工程质量等级和验收。

质量等级划分

规范根据工程质量的优劣程度,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划分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等级划分依据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验收情况。

《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DBJ2010》是保障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的技术标准,指导用户、承包单位和验收机构进行规范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才能有效把控工程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简介

一、

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为了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三、基本原则

标准的基本原则是:

以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为依据;

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注重实际验收效果,科学合理;

方便工程各方的操作和管理。

四、验收内容

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

1. 基础工程

地面平整度、垂直度

墙面、顶棚平整度、垂直度

屋面防水

2. 电气工程

电线敷设、管线安装

照明、插座设置

配电箱及开关安装

3. 给排水工程

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安装

卫生洁具安装、功能试验

暖气设施安装

4. 装饰装修工程

地面铺设、墙面饰面

顶棚装饰、门窗安装

五金配件安装

五、验收程序

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 施工单位自检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2. 监理工程师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3. 业主验收

业主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行业主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4. 竣工验收

业主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申请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六、验收签字

验收完成后,验收各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七、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