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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装修物业收费价格(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 作者: 郭洛萱
  • 来源: 投稿
  • 2024-04-10


1、荆州装修物业收费价格

荆州装修物业收费价格一览

1. 装修费

普通装修:每平方米 200-300 元

精装:每平方米 400-600 元

豪华装修:每平方米 600 元以上

2. 物业费

普通住宅:每平方米 0.8-1.2 元/月

高层住宅:每平方米 1.2-1.5 元/月

别墅:每平方米 1.5 元以上/月

注: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实际情况为准。

3. 其他费用

除了装修费和物业费外,还可能涉及以下费用:

设计费:每平方米 50-100 元

监理费:工程总造价的 3%-5%

材料费:根据所用材料而定

人工费:根据施工难度和工期而定

4. 省钱秘笈

货比三家:多咨询几家装修公司,比较报价。

选择淡季装修:淡季人工费和材料费相对便宜。

购买品牌材料:选择性价比高的品牌材料,既保证质量又节省成本。

自行采购材料:避免装修公司的高价材料,自行采购质量好的材料。

合理规划设计:避免不必要的装修,减少材料使用量。

2、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荆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在建和已建成的住宅、商用、公共建筑及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三、基本原则

1. 依法收费,遵循《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平公正,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服务质量与收费相符。

3. 合理负担,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规模、服务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不高于市场合理水平。

四、收费标准

1. 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

普通住宅: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6元。

高档住宅: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8元。

2. 商用物业服务费标准:

写字楼: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10元。

商业店铺: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12元。

宾馆、酒店:每间客房每月不超过200元。

3. 公共建筑物业服务费标准:

由市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收费方式

1. 按面积计费:按照物业面积计算收费。

2. 按户计费:按照物业户数计算收费。

3. 按服务内容计费:根据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计费。

六、收费程序

1. 物业服务企业拟定收费标准。

2.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征求意见。

3. 物业服务企业将收费标准提交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4.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物业服务企业方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监督管理

1.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2.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情况。

3. 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提出异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受理并处理。

八、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罰。

九、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荆州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荆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

荆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荆州市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二、基本原则

1. 合理公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符。

2. 公开透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向业主公开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

3. 质价相符: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根据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收费标准。

三、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物业管理费用由以下项目构成:

1. 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

2. 公共区域的水电费、保洁费、绿化养护费;

3. 保安、门卫费;

4. 物业管理费;

5. 其他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费用。

四、物业管理费用标准

1. 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根据物业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维修养护需要确定。

2. 公共区域的水电费、保洁费、绿化养护费:按照《荆州市城乡居民生活水电气价格表》和相关标准确定。

3. 保安、门卫费:根据物业的安全防范需要和保安人员配备情况确定。

4. 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等级、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小区规模确定。

五、收费方式

1. 业主可以按期、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2.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向业主出具物业管理费收据。

六、优惠政策

1. 对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可适当减免物业管理费。

2. 对于一次性缴纳物业管理费满一年的业主,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

七、争议处理

1. 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有争议,可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提出异议。

2.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与业主无法协商一致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物业管理监督部门投诉。

八、监督管理

1.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对物业管理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物业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九、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